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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尼禄的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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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卑斯山是放牧者的避暑胜地,那里草地肥沃,很适合放养奶牛和羊。

  海拔两千米在西藏不算高,阿尔卑斯山区2000米以上就是高海拔了,绝大多数旅客都会住在山脚下的酒店里,这些高山木屋条件简陋,主要是给当地人夏天的时候避暑、逐水草而居用的。

  随着阿尔卑斯徒步旅行的人越来越多,除了一些很原始的木屋外,一些“小木屋”已经可以容纳上百人,供高海拔旅行的人们留速,不用在看完夕阳后,晚上为了寻找庇护所下山了。

  通向这些小木屋汽车是上不去的,只有缆车和直升机,当然和那些有钱人建造在阿尔卑斯山里的“木屋别墅”不一样,没有厕所、浴室,更不用说食物和卧具了,除非遇到了山难,一般人不会去住那种除了坚固,没有任何舒适度可言的房子里住的。

  山里人将旅游当成主业,畜牧变成副业,一些不靠路边的牧民盖的小屋就荒废了,波莫娜选了一间周围生长了龙胆花的简陋木屋,作为他们今晚过夜的地方。

  阿尔卑斯山的龙胆和狼毒乌头一样,是跳跃的蓝色,它的开花季节是五月之后,下雪之前,现在天气那么冷是不会开花的,但是魔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小木屋前就有了一片蓝色的花海。

  巍峨的雪山,和娇嫩的鲜花交相辉映,产生了一种奇幻的美感,爬山之后的劳累……一点都没减少。

  幸好这个荒废的小木屋不是很脏,鼻涕精用清理一新后积累了十几年的灰尘没有了,里面的装饰露出了原貌,屋内挂着一副留胡须的德国猎人肖像,另外还有不少藏传佛教用品,这些东西他们以前在西藏的时候看过,没想到到了瑞士又看到了,有那么一瞬间她差点搞混了自己身在何处。

  “你觉得怎么样?”鼻涕精问道。

  “不是很糟糕。”她打量了一下卧室“我们恐怕要在房子里搭帐篷了。”

  “我去布置防御,你搭帐篷。”他说完就转身离开了,显然睡睡袋只是一时兴起,他还是喜欢睡床。

  当巫师的好处就是这一点,不用跟其他登山客一样背着大背包。

  她一边哼歌一边将旅行帐篷给搭了起来,小时候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自己的房间里有一个秘密要塞,它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帐篷,里面装着自己喜欢的,或者不给人看的秘密。

  山脚下的镇子里物资还是很齐的,幸好她机智得买了不少食物,一大份杂肉拼盘,里面有烤香肠、牛舌和羊肩,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口吃肉的时候非常过瘾。

  瑞士人习惯在每日的主菜中保留一道鱼,法语区习惯制成香气四溢的鱼汤,德语区则喜欢炸鱼,布里恩茨湖被称为上帝的左眼,它旁边的图恩湖则是上帝的右眼,两个湖之间是因特拉肯,在拉丁语里的意思是两湖之间。格林德沃比起它来名气要小很多,人也少得多,正适合他们这种喜欢离群索居的人。

  她在口袋里也装了一打德国产的罐装啤酒,不论是喝纯啤酒还是做黄油啤酒都适合。

  再有就是熏牛肉,那是罗恩最不喜欢吃的,那个贪吃的小家伙居然也有他不吃的东西。

  人要是饿极了,吃什么都是最好吃的,吃饱了不论吃什么都觉得一般。

  当年他们在躲避食死徒追捕的时候怎么那么狼狈呢?

  波莫娜用魔杖将帐篷里的壁炉点燃了,然后在厨房里烹饪那些食物。

  其实那次他们去西藏也很狼狈,她没想过高原反应对施法居然有那么大影响。

  天空和少女峰被夕阳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红色,就像少女的脸颊一样可爱。

  晚餐准备好之后,西弗勒斯也回来了,当钻进魔法帐篷里的时候吓了一跳。

  “你忘了霍格沃滋的宴会都是赫夫帕夫主办的?”她将放在金盘里的杂肉拼盘放在花篮的旁边,里面装的还是龙胆。

  “你这是干什么?”他惊疑不定得问。

  “你找我要奖赏,这就是了。”她走了过去,拉着他的手,在一张希腊躺椅上坐下,然后让他躺在圆形的波斯枕头上“过两天我们要去意大利了,让我考考你,关于尼禄的水上宴会你知道多少?”

  “什么?”

  “在很久很久以前,罗马皇帝会在阿格里巴湖上所举行的宴会员,参会的都是他的宠臣,制作一个木筏,放在阿格里巴湖上,在筏上安排一个宴会。他准备一些小船当作拖船,拖动筏子在湖中心荡漾。小船都是用黄金和象牙装饰的,划船的是俊美的少年,船上放着的从山南海北搜罗各种珍禽异兽甚至从大海里捕来的海洋生物。”

  “我可没见着什么珍禽异兽。”他看着桌上的食物,除了摆放得好看点以外,它们和山脚下餐厅卖的没有任何区别。

  她让那些盘子飘浮在半空中,缓缓地招到触手可及的位置。

  “他按全部合法婚姻的形式把自己嫁给一个少年为妻,皇帝头上蒙着面纱,你想我也带着面纱吗?王子?”

  “是的。”他盯着她的眼睛说。

  于是,她用一块桌布变成面纱,它几乎是透明的,但是她可以在他的眼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张开嘴。”她说,他很听话得张嘴了,她把一颗草莓塞到了他的嘴里。

  公元64年夏天,罗马发生火灾。大火继续了9天,全城14区只有4个区保存下来,3个区化为焦土,其他各区只剩了废墟。大火对罗马城的人民说来,无疑是一场空前的灾难,无数的生命、财产被火舌所吞噬。

  虽然尼禄也采取某些措施,解救难民,但只不过是为了敷衍。大火之后尼禄利用自己祖国灾难的机会,抢先修建了自己的“金屋”。据塔西陀记载“这座王宫的出奇之处,并不在于那些司空见惯的和已经显得庸俗的金堆玉砌,而是在于野趣湖光,林木幽深,间或阔境别开,风物明朗”。尼禄修建的新官以其校廊、浴场、水池、动物因占据了从帕拉丁努姆山岗至埃斯奎林努斯山岗间罗马最中心的地区。整个宫殿内部用黄金、宝石和珍珠来装饰。餐厅有象牙镶边的天花板,天花板是转动的,为的是可以从上面撒花,而香水则从管中喷出。在浴池里既有海水也有泉水。当尼禄看到这座富丽堂皇、豪华别致的伟大建筑物时,他赞叹地论“这才象个人住的地方”。

  她没有花太多心思在这些装潢上,她就像是喂宠物兔子一样喂他吃草莓,等他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就像跨上战马一样坐在了他的身上。

  “你在干什么?”王子感兴趣得笑着说。

  “吃晚餐。”她一边解开他的钮扣一边说“防御都做好了?”

  “是的,我的女王。”他将手放在自己的脑后,无比惬意地叹息“要我做什么?”

  “你想吃什么?”

  “水果。”他说,于是她又拿了一颗草莓衔在嘴里,低头送到了他的嘴边……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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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金吾不禁夜的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三十四章 尼禄的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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