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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万家生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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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往是事情改变人,人却改变不了事情,有些人不经历一些事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

  哈利五年级的时候和西弗勒斯学大脑封闭术的时候一点都不专心,等多比死后才醒悟过来。

  懂事的过程就跟顿悟一样,只是一瞬间的事,在末代皇帝的电影里,溥仪当皇帝的时候逍遥自在,在紫禁城里骑自行车,甚至根据史料记载,在满清快倒台的时候他还在招聘佣人服侍自己。

  宫里的太监宫女都看出来满清气数已尽,根本不值得跟随了,他却还在做梦,也多亏了满清在北方多年的奴化教育,满族才不用跟元朝的时候撤出中原,还能留在相对老家温暖的东北定居。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阅最新章节。

  为什么不杀了那些八旗子弟?

  嘉定三屠和扬州十日的仇都忘了?

  沙皇俄国倒台的时候俄国人就杀了沙皇一家,他们是西方文明圈的,才不信二王三恪,同样隋文帝也没有搞这一套,他把前朝宇文家的人都给杀了,李唐王室则留着隋炀帝的后代,甚至还与他们联姻,一直到唐明皇的时候杨家人才彻底被杀光。

  杀二王据说会带来“坏运气”,在统一天下的战争中齐国是最后被灭的,秦始皇嬴政却把齐王给饿死了,秦国统一六国后二世而亡了。

  隋朝也是一样,杀了宇文家最终隋炀帝被宇文化及给缢死了,杨家人的后代在唐明皇时期因为卷入了党争也被杀了一波,结果安史之乱爆发。

  南唐后主杯宋太宗鸩杀,结果宋朝杯金人虐杀地惨不可言,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观点,清人也想善待崇祯皇帝,但是崇祯自己在煤山上吊了。

  溥仪死后没多久,70年代闹起了红卫兵,那是个打砸一切“封建迷信”的时代,儒家被打压到了极点,可是病根儿依旧没有除掉。

  “士”是民的顶层,却不是贵族,不论吃穿住行如何和贵族一样,依旧不是贵族。

  商人阶级一样可以有钱买到贵族的衣服,可是那并不代表他们真的成了贵族,贵族阶级享有特权,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打仗的时候贵族必须第一个上。

  八旗子弟提笼架鸟、听戏斗蝈蝈在行,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和兵技巧是个什么东西估计都没听过。

  文字狱搞得轰轰烈烈养出了一群顺民的同时也把汉学给毁了,书到用时方恨少,官家没剩多少东西了,反倒是“江湖”这种地方留着不少传统。

  韩琛很想杀陈永仁,他甚至还安排了一次死局给他,结果反而让陈永仁和内地的“影子”、杨锦荣接上了头。

  阿仁的钱比他的上司黄志诚要多很多,可是他还是认黄志诚是自己的上司,因为他嘴上再怎么骂,他心里还是认自己是个警察。

  女人应该见多了这种骗子,嘴上说着“我要永远爱你”,转身就和别的女人眉来眼去。

  练习辨识人的能力很难,皇帝都有看走眼的时候,何况是普通人,魔法师还可以立血誓和牢不可破的誓言,麻瓜之间的誓约就不好维系了。

  做一个言而有信的人比做言而无信的人难多了,和诚实守信相比背信弃义要容易得多,在正确的选择和容易的选择之间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

  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孔子呼吁大家向善,编出了一个“禅让”的谎言。

  男人也许可以不迷恋女人,却很少有不迷恋权力的,文先生口口声声说韩琛该退休了,轮到他自己的时候一样不肯放手。

  努力的人就像在埋头赶路,却忘了寻找出路,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在梦中解脱清醒的痛苦。

  人生八苦中求不得也是一苦,波莫娜想成为男人,问题是她生来就不是,她想的都不是一个女人该想的。

  有时候,有些人,他们能改变一些事,但是这个人并不是她,她必须学会认命。

  在电影里陈永仁的仇有人替他报,因为他是个好人,是个警察。

  好人互相帮忙大家就会都过得好一点,在霍格沃滋寻求帮助总是会得到的,离开了之后就不一定了。

  当一个好人往往会早死,梁锦荣最后也死了,他虽然一开始看起来不像是个好人,最后误会澄清,他也是个好人,他的眉心也多了和阿仁一样的红点,他也“成佛”了。

  阿明也想解脱,他用手枪了解自己的性命,结果子弹留在了头里面,他依旧留在无间地狱里没有超脱。

  一个想做好人的坏人和一个披着伪善外衣的好人,到底谁更不值得原谅。

  大圈帮和洪门都在打“新鸦片战争”,就算华人不做还有其他帮会也在挣大麻贸易的钱。出国的留学生别的不知道学会没有,先把大麻亚文化带回了国,报仇的时候自己也遭到了伤害,出来混,果然迟早都是要还的。

  唐人街龙蛇混杂,游客看到的和生活在里面的人截然不同,这还只是沧海一粟罢了,文先生接待他们是按照客人的规矩来的,“家丑不可外扬”,用华语电影的话来说文先生是个“老江湖”,西弗勒斯那么难说话的人他们都能聊得那么起劲,难怪他能黑白两道通吃。

  对阿不思来说,西弗勒斯就是那把急着用的时候要用的便壶,不急着用的时候看着恶心,又偏偏西弗勒斯对阿不思满怀敬意,在不自觉中他将阿不思当成了“爸爸”。

  父亲给了儿子生命,那么儿子的一切他都可以收走,又偏巧西弗勒斯在不该叛逆的时候叛逆,直接说他在意哈利不行么?干嘛要用莉莉做挡箭牌。

  一个卧底,没有别的人知道他的身份,那么他的身份就没法恢复了。

  他将永远在别人的误会中,直到死亡的那天,甚至连死后误会都不会澄清,他做的牺牲都白费了。

  这样的亏本买卖谁会做?聪明人都知道要怎么选。

  黑帮里也有傻强一样讲兄弟情义的,阿仁没有亏对他的职业良心,却亏待了他的良心。

  谁要是有出路,会走黑社会这条路,有案底的人怎么就不能没有机会重新做人了?

  如果真的没有机会,那么德拉科马尔福这种少爷也没有出路,哦,阻止他加入食死徒?他不加入食死徒他父亲卢修斯就要被关在阿兹卡班监狱里,他是为了救他的父亲加入食死徒的。

  还有那么多人向往黑暗世界的生活,因为来钱快,比辛苦挣钱容易多了,70年代食死徒杀妖精抢劫他们的金加隆,妖精和人类的仇深似海,指望他们放下仇恨跟天方夜谭一样。

  时无间,空无间,受业无间。

  此谓无间地狱也。

  虽然西弗勒斯允许她旁听,不过她并没有去听他和文先生的谈话。

  她俯视着熙熙攘攘的街道,脑子里全是杂乱的念头。

  要是她是个普通女人,或者是普通男人该多好,为什么老天要让她处于这么一个尴尬的位置呢。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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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金吾不禁夜的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四十七章 万家生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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