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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特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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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这个世界充满各种神奇的存在,但是,现在它属于麻瓜了,那些神奇的东西已经难觅踪影,狼人、吸血鬼、巫师隐匿在人群之中,他们看起来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巫师之中有贤者梅林,也有制造混乱和杀戮的疯子,可恨之人自有可怜之处,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那个万恶之源伏地魔的心结居然是在这个地方,他的妈妈为什么会因为难产而死呢?

  如果她能倒回去,那她就会告诉他:宝贝,生产是女人必须冒的风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这个充满绝望的世界带来希望,你的妈妈很爱你,她希望你能长得像爸爸,这样你就会活得轻松很多。

  可惜要是没有伏地魔,那么忠于格林德沃的信徒就会想办法将他从监狱里救出来,继续领导纯血主义者做那个由巫师统治麻瓜、狂妄又虚幻的梦。

  和善于摆弄人心的格林德沃相比,伏地魔要容易对付得多。当伏地魔死了,格林德沃也死了,前提是被关在纽蒙迦德的真的是格林德沃本人。

  他很擅长越狱,在纽约就越狱过一次了,被关在监狱里的是他的替身,他和制造了魂器的伏地魔一样就像九头海怪许德拉,砍了一个头另一个头又长了出来,好像永远没完没了。

  疏忽大意会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元宵节越来越近了,在经过了春节之后,人类会因为聚会和宴会而变胖,这时候捕猎再合适不过了。

  波莫娜答应了米勒娃要回学校教变形课,还要帮她处理学校的事务,那个默默然的事情她没去处理、布莱克老宅的搬家情况她也没跟进、她是德拉科的教母,那个年轻人现在和父母闹翻了,卢修斯和纳西纱也需要帮助,解救雷古勒斯也需要计划,还有古灵阁安保问题以及重建破釜酒吧,她应该好忙好忙才对。

  但是只是现在她正和斯莱特林的蛇怪窝在沙发里晒太阳。

  调情这个词和女巫一样在人们的习惯和印象中并不是一个好字眼,很难想象那个在外人面前严肃威严的西弗勒斯居然也会有这样轻浮的模样。

  接吻对他们来说与其说是一种传递感情的方式,不如说是一种游戏,西弗勒斯现在看起来很开心,他用做实验的心情在接吻的时候加入糖果、酒水饮料、甜点,看哪一种形式感觉最好。

  她纵容他的好奇心,甚至允许他在她身上摸索,触觉能够传递爱,婴儿夜晚哭闹不一定是饿了,或者尿床了,而是觉得需要安全感,现在西弗勒斯就在从她身上获取这个,他估计是以为手链摘下来她就死定了。

  楼下又传来钢琴声,弹琴的人虽然没有音乐厅的职业音乐家那么熟练,却让这个很无聊的下午变得浪漫,波莫娜听了半天也分辨不出那个人弹的是肖邦还是舒伯特,如果让菲力乌斯来听的话也许能分辨出来,他总是穿着燕尾服,好像随时都准备指挥一场交响乐。

  现在连那个不管事的人都开始忙碌了,她确实不该继续这么悠闲。

  但是她没有办法,如果波莫娜的女儿莉莉还活着,她现在应该折磨得他们俩痛不欲生,带着婴儿没法幻影移形,他们就没法跟现在一样频繁搬家了。

  单身的生活自由、轻松,有了孩子之后就要面对很多责任,有家庭的人就会和罗恩一样有顾忌,只有像哈利这种没家庭的年轻人才会干那种亡命徒一样的傻事。

  如果她当时死了,西弗勒斯就又变成了单身,他想干什么都可以。

  不论当时是什么心情,西弗勒斯最终控制自己的情绪,没有用阿瓦达索命咒夺走伊万的生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她不想他心里充满了恨,不是什么人都和阿不思一样为了顾全大局可以放下私仇的。

  阿不思有足够的理由恨麻瓜,年轻的时候他就曾经和格林德沃在一起鬼混过,但就像他在黑湖边和她散步时所说的一样:忍耐,然后事后报复,不过我相信那时你已经忘了。

  他选择了放下仇恨,做一个老傻瓜,和孩子们在那座城堡里玩闹,将下一代引向正途。

  每个国家都是由无数的小家组成,就是炼金术中的一,一个国家就是所有一的总和,就是炼金术中的全。

  帮助男人和女人成家,让别人的家庭过得幸福,就像是重塑一种造血功能。

  不会有那么多心怀不满的男人想要报复社会制造混乱,也不会有那么多孤独的女人要靠宠物来慰藉自己的心,有了孩子之后就有了新的血液,不会跟现在一样,因为新生儿出生减少而面对血缘断绝的危机。

  种群多样化才会有遗传多样性,维持种群多样性是让生态系统稳定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突变的重要因素。

  斯莱特林的血液一直留在冈特家流传,并没有出现什么无以伦比的力量,然而当一个纯血和麻瓜结合,他们生的孩子就成了伏地魔那样,有极高超的天赋。

  斯莱特林很容易在最求力量的路上迷失,力量不分好坏,只在人心,只要用对了即便是黑魔法也能做好事,无坚不摧的王者之剑需要一个剑鞘,不然他会伤着自己的。

  西弗勒斯努力奋斗了那么多年,总想要感觉到成功的滋味,比起小木屋他在这间豪华公寓里更加自在。

  他们不是苦行僧也不是清教徒,要是强行将他克制自己的欲望呆在那个小房子里,那座房子就会像束身衣一样不给他留成长的空间,最后让他的心变得畸形的。

  但是他不能因此而失控,东方的历史很有借鉴作用,修太多华丽的皇宫会把钱和精力浪费在没用的地方。

  在她昏迷的十几天里他和卢修斯、以及别的纯血家族一起筹办开一所制造狼毒药剂的魔药公司。狼毒药剂现在很昂贵不代表以后也会很昂贵,就像胡椒和盐,原本和黄金一样是货币,掌握了它们的种植和开采技术后它们就变得不再值钱了。

  在和狼人战争中有了这个东西,傲罗就不用学阿尼玛格斯这种非常危险的人体变形术。

  人可以不吃饭、不化妆,生了病却不能不吃药,药品的暴利一样惊人。

  既收买了人心又挣了钱,这种花钱的方式就是正向的,相比起花钱买奢侈品,波莫娜更乐意西弗勒斯这么花钱,她很高兴他还有理智存在,熬制魔药能让他的头脑保持清醒,他总算没有和汤姆一样发疯。

  复仇的滋味如此甜美,要抵抗住那种“甜美”地诱惑很难,需要龙一样的心脏。

  为了更大的意义顾全大局需要取舍。西弗勒斯喜欢莉莉,莉莉也很喜欢西弗勒斯,只是挡在他们之间的现实问题太多了,用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有缘无份,相遇是缘,相逢是缘,相识也是缘,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

  但是这种结束的方式不该是死亡,虫尾巴被恐惧控制了头脑,身为保密人出卖了莉莉和詹姆。

  西弗勒斯没有杀了皮特,还和他一起住在蜘蛛尾巷。虫尾巴也没干罪大恶极的事,他只是说漏了嘴,把莉莉和詹姆的住处告诉了伏地魔;伊万也没干什么大坏事,他只是偷了一个看起来很好看的手链打算送他姐姐。

  然而他们造成的结果却是恐怖的,纳西纱认为西弗勒斯没有杀了皮特是因为他已经放下了对莉莉的爱,现在波莫娜却不确定了。

  西弗勒斯的心就像是一个卷心菜,被一层又一层的菜叶包裹着,让人忍不住想要看看他内心藏的究竟是什么。

  波莫娜以妻子的身份住进这个曾经用来安置情妇的房子,她讨厌这种安排,在他心里他到底是妻子还是情妇?

  除非她愿意花钱买一所新的公寓或者房子,只是这样一来就违背了她节俭的初衷,狡猾的斯莱特林毒蛇把她算计死了。

  不一定要靠下命令的方式让对方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可以是无声的。

  西弗勒斯想要她顺从他,如果换一个女人早就听话了,像只被宠爱的小鸟一样享受他温情脉脉的宠爱,试穿满衣柜的奢华衣服,尽情地梳妆打扮。

  只是如此一来波莫娜就成了和卢修斯情妇一样的女人了。那种女人很容易对付,波莫娜可没忘了自己要藏私房钱,摆脱他在金钱上控制自己的计划。

  女人身上有了钱就可以随时把男人踹出家门,她才不会和维多利亚时期的女人一样,男人在外面和情妇纵情声色,自己只能在家忍气吞声。

  她根本不想给他进入她古灵阁金库的权力,是他威胁她签的。

  獾和松鼠一样也有储备粮食的习惯,那些钱是她那么多年辛苦攒的。

  波莫娜斯普劳特是偷拿了学校温室里的魔法植物出去卖钱,但那些植物是她自己种的,她不给学校干活,自己找块地种一样能发财,是邓布利多和魔药教授们奴役了她。

  善待植物和动物它们就会回馈那些善待它们的人,纽特斯卡曼德保护了世界上唯一的一对还有繁殖能力的角驼兽,它们角磨的粉售价非常高昂,对别人来说很难取的角粉斯卡曼德打个招呼就能取到了。

  用和睦共处就能取得的利益偏偏用强取豪夺,拉文克劳说过人的智慧是人类最大的财富,毒蛇们又在用强权的方式打算掰弯她,又偏偏丑陋的鼻涕家在她眼里很迷人。

  瞧他多可爱呀,就算他们不工作也不用愁钱花,工作日也可以在家里窝着腻在一起晒太阳。

  赫夫帕夫是勤劳的,斯莱特林则喜欢偷奸耍滑逃避劳动。她不干家务了,家务活现在是克利切在干,真见鬼,她原本是为争取家养小精灵权益的,现在居然成了奴役它们的同伙,他在教她懒惰!

  就算她想发出正义的呼声也没办法,因为她的嘴忙着接吻,根本就没法说话。

  失败者没有发言权,格林德沃的舌头被剪掉过,后来被关进高塔里,纵使他曾经有很多听众,被关起来后恐怕除了老鼠之外再也没人听了。请下载app爱阅app最新内容

  她想出去,离开这个公寓,否则她就真的要被腐化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个纯情的少年变成又坏又狡猾的混蛋的?

  她在心里哇哇大哭,就像是被坏小子抢走了棒棒糖的笨女孩,她怎么就那么老实呢?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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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最新章节内容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大神金吾不禁夜的哈利波特之晨光

  第七十四章 特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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